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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閱須知(有序恢復開館期間借閱服務請參照《國家圖書館有序恢復開館讀者指南》
     
    閱覽須知
    · 憑本人讀者卡/第二代身份證在各閱覽室閱覽書刊資料,在閱覽室、借閱區門口的驗證處通過讀卡機確認證件的功能有效后,即可入內。
    · 閱覽室的書刊資料僅供室內閱覽。
    · 閱覽開架圖書,每次限取四冊;閱覽開架報刊,每次限取1種/1年,閱后放在指定地點,請勿自行歸架。
    · 閱覽閉架書刊資料,須填寫索書單,交由工作人員提取,閱畢歸還,請勿隨意亂放。
    · 閱覽基藏書刊資料,須在本館聯機公共目錄查詢系統(OPAC)(或卡片目錄)中檢索書目并發送請求(或提交索書單),由工作人員提取書刊資料。書到出納臺而當日不取書刊者須交納違約金0.30元/冊?;貛鞎毊斎諝w還,逾期歸還須交納違約金5元/冊/日。
    · 復制書刊資料,須填寫復制申請單并承諾遵守著作權法,在指定地點辦理復制手續,復制后請立即歸還。
    · 閱覽室的書刊資料未經許可, 不得擅自攜出室外,私自將書刊資料夾帶出室者,按偷竊行為處理。
    數字資源服務須知
      數字閱覽服務為免費服務,每位讀者每次在服務臺刷卡登記后可上機2小時,2小時后自動下線(系統提示時請及時保存個人文件),如機位已滿或需繼續使用,請到管理員處等候分配,刷卡上機。
      讀者自帶電腦憑本人有效讀者卡可免費利用本館提供的無線網絡。
      15周歲及以下讀者在少年兒童館獲取數字資源用機上網服務。
      請勿短時間內以超過正常的閱讀速度連續、系統、集中、批量地進行下載、瀏覽、檢索數據庫及數字資源等操作。
      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利用下載文獻進行任何商業化使用。
      請勿從事任何危害國家圖書館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和擾亂正常秩序的活動:勿使用非正常手段登錄本館計算機,利用本館計算機信息網絡;未經允許,勿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傳輸的數據、信息網絡功能及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勿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勿私自改變本館計算機設備及網絡連接方式;勿運行網絡或單機游戲;勿訪問娛樂視頻網站;勿瀏覽色情、低俗網頁內容等。
      請注意保護個人數據安全。下載或編輯的資料請及時保存在自己的存儲設備或計算機C盤以外的存儲區域內,不要存儲在計算機C盤(包括計算機桌面和我的文檔),以防機器故障造成數據丟失。
      請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國家相關法律及法規。
      請注意保護個人上網密碼等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泄露等安全隱患。
      請勿運行、播放讀者自帶移動存儲設備內與我館提供資源無關的內容。
      殘障讀者憑殘疾證優先利用本館計算機。
    網絡服務安全須知
      請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國家相關法律及法規。
      請注意保護個人上網密碼等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泄露等安全隱患。
    違規處理辦法

      非外借圖書出館
      未經允許擅自將基藏書庫等限定在館內閱覽、須當日歸還的圖書攜帶出館者,每日每冊交納違約金5元。

      逾期
      外借圖書逾期歸還者須交納逾期使用費:中文書刊每冊每日0.30元,外文書刊每日每冊0.50元。

      遺失
      遺失本館圖書者應立即聲明并積極尋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同意后用新版圖書)抵賠,并另加10元加工費。
      限期1個月購買賠償的書刊資料,在此期間不能外借圖書。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賠償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同意后的新版圖書)則按以下標準賠償,并另付文獻加工費每冊10元:
      國內出版的普通文獻:30(含)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25(含)-29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20(含)-24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的5倍賠償;15(含)-19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的4倍賠償;10(含)-14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的3倍賠償;9(含)年內出版的,按原價2倍賠償;
      進口原版外文圖書(社科文獻):25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20(含)-24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15(含)-19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的5倍賠償;10(含)-14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的4倍賠償;5(含)-9(含)前出版的,按原價格的3倍賠償;5年內出版的,按原價2倍賠償;
      進口原版外文圖書(科技文獻):30(含)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25(含)-29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20(含)-24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的5倍賠償;15(含)-19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的4倍賠償;10(含)-14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格的3倍賠償;9(含)年內出版的,按原價2倍賠償。
      成套多卷本,遺失其中1冊或數冊,按全套價格予以賠償,賠償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冊。每冊有單價,且復本較多,按單冊價格的相應倍數賠償。
      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具有特殊價值的文獻:按目前國家文物市場估價賠償。
      未標明價格的書刊資料,參考同類書刊資料的價格賠償。
      支付賠償金后,讀者找回原文獻,可憑原賠償金收據索回所賠款額。但須交納從支付賠償金日至歸還文獻日的逾期使用費。
      
      污損
      對批劃、涂改、污損普通書刊資料者,根據情節輕重賠償5-20元,對圖書污損嚴重影響閱讀者,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
      對批劃、涂改、污損特藏文獻者,按以下標準賠償:
      保存本、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珍貴文獻按批劃、涂改、污損普通文獻賠償標準2倍賠償。
      批劃、涂改、污損普通古籍、善本文獻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條款處理。
      
      撕割
      割頁、撕扯等嚴重損壞館藏文獻者,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
      
      偷竊
      未辦理借閱手續,將館藏文獻藏于身上、書包或其他物品內,一經發現,按偷竊文獻論處。除追回被竊文獻外,偷竊文獻者按文獻原價的2-5倍交納違約金。

      其他相關規定
      對于以上違規行為中,拒不交納違約金、賠償金者,本館有權視情節輕重予以提醒、警告、置停讀者卡(三個月、半年、兩年)、吊銷讀者卡(押金折抵賠償費用)、通報所在單位、直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無工作單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無線網使用幫助

    國家圖書館無線網絡服務介紹

      國家圖書館在總館北區、南區和古籍館三個館區均已開通無線網絡(WLAN)接入服務。持卡讀者使用支持無線局域網協議的設備*(如筆記本電腦、智能手機等),只需提供讀者卡號和金融密碼(默認密碼為出生日期后六位)通過認證后,即可免費訪問國家圖書館局域網資源及互聯網資源。除全部室內閱覽和借閱區外,三個館區的室外區域也實現了無線覆蓋。

      筆記本電腦建議使用Windows操作系統和IE瀏覽器;智能手機需具有多窗口瀏覽功能。

    國家圖書館無線網絡服務使用方法

      1. 請確保IE瀏覽器允許彈出窗口,安全級別(Internet)設置為“中”或者“低”。
      2. 找到“Reader”無線網絡標識并進行連接,密鑰為4006006988。
      * Windows 7 操作系統需要設置安全認證方式,設置方法見第2頁;
      * 某些品牌筆記本自帶無線網管理程序,請確保設置訪問點安全認證方式為“WPA-PSK”,數據加密方式為“TKIP”,預共享密鑰為“4006006988”。
      3. 輸入讀者卡號和金融密碼通過認證。
      “Reader”連接成功建立之后,打開IE瀏覽器,輸入任一網址,即可自動跳轉到認證頁面,如圖1所示。您需要輸入讀者卡號和金融密碼來登錄無線網絡。請保留認證通過后的計時窗口不被關閉。


    1國家圖書館無線局域網認證頁面

      4. 斷開無線網絡連接。
      上網結束后,請點擊計時窗口中的“斷開”按鈕,正確退出此次登錄,如圖2所示。


    2斷開國家圖書館無線網絡連接示意圖

    Windows 7操作系統無線網絡連接安全認證參數設置

      1.單擊“開始”->“控制面板”->“網絡和Internet”->“網絡和共享中心”->“管理無線網絡”,右鍵單擊“Reader”網絡標識,選擇“屬性”,如圖3所示。


    圖3 選擇“Reader”網絡標識“屬性”

      2.彈出“Reader無線網絡屬性”窗口,點擊“安全”標簽。在“安全類型”下拉框中選擇“WPA-個人”;在“加密類型”下拉框中選擇“TKIP”;在“網絡安全密鑰”框中輸入“4006006988”;點擊“確定”按鈕,如圖4所示。


    圖4 設置“Reader”網絡標識“安全”內容

    外借須知
    · 外借圖書須持本人具有相應外借功能的國家圖書館讀者卡。
    · 中文圖書每次限借3冊,圖書所附光盤3盤,借期為31天。所借圖書或光盤如無人預約,方可續借1次,續借期為31天(自續借操作執行日期加31天計算)。外文圖書每次限借3冊,借期為31天,不提供續借服務。
    · 外借基藏書庫外文圖書,須先在我館聯機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上發送外借請求,或利用卡片目錄檢索圖書的索書號,由工作人員提取圖書。
    · 借到圖書時,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掉頁、刻畫、污損等情況,如發現應立即聲明并請工作人員蓋章。歸還時如發現未經工作人員蓋章的污損情況,按違規處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
    · 所需中文圖書如已借出,可辦理網上預約手續,預約成功,圖書狀態顯示為“書到待取”后, 7日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未在期限內辦理借書手續,7日后預約自動失效,同時須交納違約金每冊0.30元。
    · 外借圖書與光盤必須按期歸還, 逾期歸還須交納逾期使用費:中文圖書0.30元/冊/日;光盤0.30元/冊/日;外文圖書0.50元/冊/日。
    · 如果所需文獻本館未收藏, 可到文獻提供中心辦理館際互借手續, 并交納相應費用。
    · 借閱區的圖書與光盤不得擅自攜出室外,違者按偷竊行為處理。
    · 如果有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予以全館置停,待接受處理并糾正后恢復使用。
    續借須知
    · 具有中文圖書外借功能者,自動擁有中文圖書續借功能;外文圖書暫不提供續借功能。
    · 讀者憑本人讀者卡(在有效期內,無欠費記錄)登錄我館聯機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辦理續借。
    · 每冊圖書可續借1次。續借期為31天,即在續借操作執行日期起加31天計算。
    · 借書當日對所借圖書提交續借請求無效。
    · 逾期未還的圖書、已被其他讀者預約的圖書不能續借。
    預約須知
    · 具有中文圖書外借功能者,自動擁有中文圖書預約功能。
    · 讀者憑本人讀者卡(在有效期內,無欠費記錄)登錄我館聯機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辦理圖書預約。
    · 只有當圖書已被借出(包括續借)時,才能預約。 
    · 如果一冊已外借的中文圖書被多人預約,則以預約時間的先后為序。
    · 如果所預約中文圖書未能在預約的時間范圍內還回,則該預約自動失效。
    · 讀者須隨時查看所預約圖書的狀態,當狀態為“書到待取”時,須在7日之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7日后預約自動失效,同時須交納違約金每冊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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